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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生活的子女如何界定 法律分析:共同生活的子女指的是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他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本规定第四条所称“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本规定第四条第(三)项所称“房产”,是指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屋。该词的含义如下:共同生活的子女,法律术语,是指尚未具有独立生存能力的子女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共同生活子女的界定为:尚未具有独立生存能力...
分类:人格魅力感悟 阅读:40 次 评论:0 次 发布时间:2024-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