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悦悦事件社会冷漠,小悦悦事件的一些个人看法
小悦悦事件是怎么回事?
1、年10月13日下午5点30分,广东佛山南海黄岐的广佛五金城里,2岁小女孩小悦悦在过马路上不慎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并两度碾压,随后肇事车辆逃逸。
2、悲剧发生于2011年10月13日的佛山,2岁的小悦悦,本名王悦,她在广佛五金城遭遇了人间罕见的冷漠。两辆车相继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目睹惨状却视若无睹,直到拾荒阿姨陈贤妹的出现才打破僵局,这起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深深反思。
3、小悦悦事件指的是:2011年10月13日,2岁的小悦悦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相继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引发网友广泛热议。2011年10月21日,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在0时32分死亡,年仅2岁。
4、年10月21日0时32分,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医院传来消息,佛山被碾压女童小悦悦死于脑后撞击伤,发布会于10月21日8:30在医院举行。2012年12月20日,广东“小悦悦事件”肇事司机过失致人死亡一案已经由佛山中院终审判决,肇事司机胡某最终获刑两年六个月,比一审判决少了一年。
小悦悦事件感想(社会责任的重要性)
1、小悦悦事件深刻反映了社会责任与个人道德的缺失,亟待我们进行深刻的反思。小悦悦事件是一起令人痛心的悲剧,它不仅仅是对一个无辜生命的剥夺,更是对社会道德底线的挑战。这一事件中,路人的冷漠和忽视成为了舆论的焦点,引发了人们对于社会责任和个人道德的广泛讨论。
2、小悦悦事件告诉我们,社会责任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每个人都能够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那么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美好。如果每个人都像车辆司机那样,没有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那么社会就会更加冷漠、无情。企业和组织也需要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
3、社会道德问题。小悦悦事件反映了社会道德问题。小悦悦事件告诉群众,社会责任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每个人都能够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那么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美好。
佛山小悦悦事件是什么回事?
年10月13日下午5点30分,广东佛山南海黄岐的广佛五金城里,2岁小女孩小悦悦在过马路上不慎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并两度碾压,随后肇事车辆逃逸。
年10月13日下午5时30分许,一出惨剧发生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 女童遭两车碾压 年仅两岁的女童小悦悦(本名王悦)走在巷子里,被一辆面包车两次碾压,几分钟后又被一小型货柜车碾过。而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七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十八个路人,对此不闻不问。
小悦悦的整个事件是因为2011年10月13日,2岁的小悦悦,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相继被两车碾压。可然而在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全都视而不见,没有人伸有援手,都漠然而去。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
如下:2011年10月13日下午5时30分许,一出惨剧发生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年仅两岁的女童小悦悦走在巷子里,被一辆面包车两次碾压,几分钟后又被一小型货柜车碾过。而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七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十几个路人,竟然对此不闻不问。
哪些社会事件能揭示人性的冷漠
1、而这样的事情也曾经发生过,相信很多人依然记得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吧。整车一共有15个人,女乘客谩骂和拉扯司机时有13个人在场,整整5分钟的时间没有任何一个人上前去劝阻,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但是下一秒全车人全部丧生。
2、这几年公交车事件频发,不禁让人想到99年的伏虎山事件。伏虎山事件是说一个长途女司机遭遇劫匪,把满车乘客的钱抢完,还看上女司机的姿色而把她拖下车去强暴。车上的人都不敢说话,只有一个男人下车劝阻。可他一个人又怎么是群狼的对手,车上的人还是无动于衷,有可能还在暗自庆幸吧。
3、法官的无私却被攻击。就一般的期待来说,大家都想着法官公共严明,但是如果在诉讼当中的双方有自己的时候,却很双标的想让法官偏向自己,这种心态也是人性,这种心态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其实也是时常有表现的,而我们自己却把它忽略掉了。
4、而在市场化大潮下,原有血缘关系社会基础和精神文化被冲破后,新的契约关系和适应陌生人际的公共精神还未准备齐备,这就容易出现“道德冷漠”、“低信任度”等等社会道德问题。以道德冷漠为代表的转型期道德困境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之一,在于缺乏“公共精神”或者“公共社会德性”。
5、她一点愧疚之感都没有,而且还在网络上冷漠的回应着江歌母亲控诉的一切,这种人性是不值得被原谅的。因此江歌母亲一再上诉,就是请求法院能够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也不枉江歌为她所做的这一切。总而言之,人性背后的一面我们都不能够完全的了解到,但是我们可以用我们的真诚和希望去温暖别人。
6、针对“小悦悦事件”,广东官方明确表态,谴责见死不救的行为,表示这一事件折射出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与此同时,广东省委政法委发布官方微博消息,征求民众对救济、奖惩机制方面的意见与建议,或考虑通过立法来惩罚见死不救。